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作为土地改革前奏的“减租减息清匪反霸运动”在四川全省正式开场,老家师范学校的操场上举行斗争大会。现场人山人海,只见著名士绅、原国大代表张鹤林操着成都口音在台上交代:“本人张鹤林,解放前受的封建教育……”好像没让他哆嗦多久,下面“打倒张鹤林!”“打倒张鹤林!”的口号声就此起彼伏。最后是“砰”地一声枪响,将张鹤林当场枪毙(俗称“敲砂罐儿”)。笔者当时刚刚十岁出头,初次经历如此残酷场面,一种强烈的感觉是心惊肉跳和惶恐不安。
我的姑父也是在此后不久的一次斗争大会上当场枪毙的。罪名是“恶霸地主”。当天居然是邻里街坊出面张罗,用梯子将舅父抬回并安葬入土的,令人匪夷所思。同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事过之后,原先的佃户还甘冒风险,偷偷往老东家屋里背大米。姑母则从此成为“地主分子”,被扫地出门,后半生受尽屈辱和折磨。
姑父系成都高等师范毕业,曾先后担任四川省省议员、新津县县长以及四十七军军长李家钰的主任秘书。李家钰也绝非等闲之辈,乃川中抗日名将,一九三七年率部千里奔袭,前往晋西南前线与日军浴血奋战,次年在战斗中为国捐躯。一九八四年,他被追认为“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姑父抗战后返回故里,赋闲在家。长子早年参加革命,出生入死,一九四九年已是驻京部队的一名营级干部。姑父也算得上响当当的革命军属了。数月之前,姑父还兴冲冲地以“开明士绅”的身份参加县人民代表会议呢,哪能想到说翻脸就翻脸。远在北京的长子非但爱莫能助,反而因此受到牵连。次子一直替国民党卖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台胞身份荣归故里,其时已是父母双亡,地方当局不敢怠慢,待若上宾。次子当面质问为何将父亲处死,答以当时订有指标云云。姑父的遭遇决非个例。
中共中央一九四八年规定:“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农民总人口的百分之十。”按照这个比例,“土改”中就要打出三千多万阶级敌人。后来确定把打击面缩小到百分之三,不包括富农。以当年三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也要打出九百万阶级敌人。
在四川(当时分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四个行署)开展的此次运动中,双流县一九五一年头两个月就枪毙了四百九十七人,一百四十一人因唯恐挨斗而自杀。郫县头两个多月枪毙了五百六十二人,并有两百二十二人以自杀相抗,不少地主甚至“舍命不舍财”,宁愿全家自杀也决不肯拱手交出财产。据双流县报告,该县自杀的一百四十一人当中,“舍命不舍财”的地主即达六十三人之多。荣昌县七区四个乡五十四个村,共划地主六百六十三户、三千三百七十六人,区领导自“土改”开始,便放手组织乱打、乱吊。十四村共划中小地主十五户,就打死了十五人,平均每家一个。“土改”干部林成云在斗争大会上甚至割断了被斗地主的脖子,众目睽睽下当场将地主杀死。由于地主成为受辱和死亡的代名词,一些农户得知被划为地主后,竟绝望自尽。有地主唯恐被斗,拉到斗争会场后,即用头撞击柱子当场死亡。仅这几个乡地主富农就有九十六人自杀,当场斗死十六人;斗争后数日内病死、饿死六十六人,加上关押致死的十二人,总共死亡一百九十人。
事隔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人们不禁要问:地主何罪之有?不就是拥有土地和出租土地吗?怎么就犯了杀身之罪?某地主后人质问道:“过去我家仰仗近百年的积累,一锹一锹开荒挖出来的土地,开小酒坊、小糖坊之类攒点钱,地里产的芝麻磨点香油卖,有点技术,识几个字,我们怎么就成了十恶不赦的人民的敌人?”
请看有识之士董时进先生的高见。他说:“实际上,在中国,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干多年前就结束了。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如百姓所言,富不过三代。地主不是一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各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这和存款,买股票是同样道理。拥有土地不是犯罪,极少数人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他在另外一处还举了进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的例子。
董时进系何许人也?他一九OO年出生于重庆綦江,一九二四年赴美留学,获康奈尔大学农学博士学位。之后到欧洲考察当地农业和土地制度,曾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交通大学等校教授农业经济,出任江西省农业院院长,先后任职于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
一九四五年十月,董时进出席在重庆召开的民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会议提出“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作为民盟政纲之一。董时进则在会上发言,称中国农村经济问题不是土地所有制问题,而是改良生产技术问题。会后他写信给张澜主席,表示不同意这个主张,退出民盟。
董时进最值得称道之处在于:一九五〇年他斗胆上书毛泽东,反对“土地改革”。他认为旧中国农村土地是“自由买卖”,租赁关系是一种“自由契约”,不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因此就不应该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把土地分散了,经营不利。”“地主土地私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他认为,当时执政党的文件和政要的讲话,都引用莫须有的调查,认定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不到百分之七八十的土地。他说,根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在十六省、一百六十三个县、一百七十五万多农户中进行调查的结果,百分之三十五点六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的耕地,百分之二十四的农户拥有五至十亩,百分之十三的农户拥有十至十五亩,一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百分之零点零二,这一调查和他在四川、江西等农村的考察近似。
当时,董时进尚不知道所谓的“关中模式”。关中地区地主很少,很多村子根本没有地主。渭南地区十三个县摸底调查,没有地主的乡占百分之十一。而有地主的乡,地主在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华县是百分之一点四三,渭南是百分之一点三九,华阴和蓝田分别占百分之零点零一和百分之零点零二。
至一九五〇年初,董时进对共产党的希望彻底破灭,他也知道给毛上书纯属徒劳。其时仅应付他的大新农场公粮缴纳,已经令他焦头烂额,于是幻想破灭,决定远走香港。
新中国成立之后不久,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各地的大小地主从此面临灭顶之灾,无一幸免。董时进一语中的,他说:土改政策,不外是要将富人的土地和生产工具等等夺过来交给农民,叫他们利用这些工具去替政府生产。总而言之,共产党是要用富人的钱和物,用贫民的力和命,去帮他们打天下。
其实,打土豪分田地,非自“土改”始。二十世纪的中国,凡红色革命所到之处,地主均首当其冲,除没收财产、扫地出门之外,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即可任意处决。湖南的农民运动,搞打砸抢。连陈独秀都说:“这是痞子运动。一个村庄里,因勤奋耕作、勤俭持家而有所积累者,无不倒霉;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者,非法分到浮财,可以在人家的花床上打滚。”质而言之,冠以“革命”旗号的打土豪分田地,无非就是为了获取钱财以充作“革命”经费,也可借此补充兵力。
学者张英红是研究农民公民权的专家,他是这样来定义“土地改革”运动的:“一九五〇年代的土改运动,是共产党执政后发动的、与镇压反革命交织在一起的第一场全国性的‘群众政治运动’。它不仅是一次大范围的国家整合,而且是长达三十年之久的‘阶级斗争’制度的发端。土地改革与其说是一场:改革’,毋宁说是一场‘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当权者与穷人结成利益同盟,以消灭剥削的名义,共同剥夺和消灭富人。土改实质上是国家发动的一场针对地主富农等农村阶级敌人的人民战争。”
他说:“土地改革作为国家发动贫雇农对地主土豪的战争,是以国家政权为后盾的群众暴力的广泛运用,一种‘集体暴力的政治’被空前型构。贫雇农在党的领导下,空前广泛彻底地瓜分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新政权第一次在全国农村完全平分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革命理想。一个平均主义的农村被强力建构出来。
“在这个革命平均主义的运动中,地主、富农不但失去了他们几乎所有的私有财产,也失去了人身自由、安全乃至生命。土改中,‘大批地主,大概有一百万到两百万被处以死刑,,发动起来的群众‘经常对地主实施无节制的野蛮暴力’,结果导致一些‘额外死亡事件’。土改从根本上彻底消灭了地主富农阶级。在革命的漫长岁月里,这个民族将不断地为各种暴力付出惨重的代价。”
美国学者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在其合著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中这样说道:“土改中的残酷行为破坏了农村的团结,在这种恐慌的背景下,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地方政治中当上了领导。传统文化中的丑陋部分强化了教条主义不合理政策中的残酷性。”
那些在土改中侥幸保全性命的地主,戴着“地主分子”的紧箍咒苟活于世,在后来频繁的各种“运动”中被迫扮演反面教员.受尽欺凌和屈辱。他们的子子孙孙无不受到牵连,处处低人一头。什么招生、招工他们都受到限止。其中千千万万颇具潜质、可堪造就的人才,就这样白白地流失。毁掉的岂止是一代人。此乃民族的劫难,国家的劫难。
好友出生于以闭塞贫瘠著称的川北西充县农村。此地人多地薄,何谈土地兼并?几无佃农。各家各户均靠少量土地勉强活命,既不敢售卖,也无暇去做佣工。全为自耕农。好友祖父兄弟二人因种地收入不足养活一大家人,便合伙搞长途贩运经商,小有积蓄后,贱价买下一倒闭盐灶。因经营有方,不仅养活家人,而且养活一些亲戚子女。所谓养活,不过是天天泡菜下稀饭而已。只因盐灶有一定现金收入,房屋也较充足,不成想日后变成了地主候补者。而好友父亲在弟兄几个中间一生经营盐灶,便戴上了地主“桂冠”。其他兄弟均划为贫农。所谓的“土改”之荒诞不稽,由此可见一斑。好友父亲解放初期任开明士绅会主席,土改后成地主分子,工商业改造后工会夺权,他这个业主降职成会计,随后又被贬为炊事员,大跃进时更被赶到农村。本不谙农作,且身患重病,终于逃不过鬼门关,与全中国三千万农民一起成为饿殍。好友却因此背上“出身不好”的沉重包袱,动辄得咎。本来品学兼优,也是共青团员,大学毕业分配时,却与高等学校、大城市统统无缘,只配分到最贫困省份甘肃最贫困的“三无县份”:无工业,无电力,无汽车。”文革“中被折磨得九死一生,又贬至更加偏远的山区农村中学。多年之后,仍噩梦连连,睡梦中全是凄风苦雨,从无阳光灿烂。
也有侥幸逃脱这一厄运的,作家余华的祖父即是一例:“我的祖父曾经拥有两百多亩田地,这是他从祖上继承过来的,可是他没有继承祖上的勤劳节俭,而是热衷吃喝玩乐,每年卖掉几亩田地,到一九四九年的时候差不多把田地卖光了。就这样,他把地主的身份卖掉了,而买下他田地的人成了地主,在此后漫长的日子里被不断批斗,他们的子孙也是不敢抬头走路。我的父亲很幸运,我也很幸运,我和父亲都应该感谢我祖父不是一个正经人。”岂非绝大的讽刺!
“文革”中,地主更是遭遇灭顶之灾,如北京大兴县等地斗打、乱杀的现象日益严重,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即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本人,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杀绝。自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一日,该县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死“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斩尽杀绝。
一九七六年十月,四凶被擒,举国欢腾。灾难深重的中国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四百四十万地主、富农、反革命和坏分子摘掉帽子,他们子女的个人成分一律定为社员,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上,与工农子女一视同仁。中国地主长达数十年的厄运自此方告结束。(作者:述弢,选自《悦读》第40卷,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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