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蛞蝓

华语话题罗宏琨最有说服力的是让T


最有说服力的是

让TA看见自己

文/罗宏琨TA说辩论离不开逻辑,但辩论不必只是逻辑

辩论能不能离开逻辑?我觉得是离不开。这是一个未经验证的假设,也是以下内容的前提。

辩论离不开逻辑,并不是因为辩论如何如何,而是因为我们日常的生活、说话、论证、说服、教书上课、写报告、发微薄、提意见、说反对等等都离不开逻辑,辩论也并不特殊;辩论离不开逻辑,但辩论不必只是逻辑,这点也和我们日常生活一样,回想下自己哄女朋友/老婆/或者领导开心的场景,应该就能找到这种感觉。

所以当有自己学校的小朋友一脸无辜又卖萌地眨着双大眼睛问我“这个点明明我已经论证到了,那个逻辑明明我这样就破掉了,那些评委为什么没有判我赢?”我是真想啪啪给TA两个大耳光,心中默念,难怪你单身狗或者恋爱谈不好。

你都说了逻辑上提到了、说破了为什么还赢不了,对啊,为什么还赢不了?因为不够啊。评委不是机器,辩论赛的评判也很难定量、规矩、严丝合缝,所以参加辩论赛不同于解数学公式,没有什么解出来就一定对的说法。故千万不要痴迷于逻辑上天衣无缝,甚至由此觉得自己赢定了。在逻辑通顺、合理、有力之外,我建议大家做到很多其他事情,比如“论述/论证尽可能覆盖到所有评委的全部心证,哪怕它并不是辩题立场的逻辑所需要的。只是因为评委需要、观众需要、客户需要你就多做一点吧”。至于派出上围凶猛颜值颇佳的美女辩手用依次解放衬衣从上至下若干扣子这种其他的很多事情,因为太要求先天条件,所以我们以后再聊。

好多年前,我参与一场辩论赛,我方对某一立场的论证逻辑是要求证明事物A比事物B在价值上具有优先性,所以我方在辩论赛的实际操作上完全不顾对方在事实层面上比较A、B两事物的作用大小。不同裁判对此就有不同的评价,有些觉得按照我方的逻辑,确实不用比较事实作用大小,我方“不顾”的这一动作属于堂而皇之的有意为之,大胆!有理!好!有些则觉得我方“不顾”的动作是消极回避,是怯而不战,进而对我方立论的可信度产生怀疑“他们到底是事实层面打不过,所以立出这么一个论呢还是真觉得应该在价值层面讨论?”所以对方追打事实作用打到了痛处,应该大得分……最后比赛输了,这也算原因之一。此一教训让我以后所有立论准备价值事实两分的辩题,都力求能在某一个层面跟你拼个平手,甚至还胜过你,然后再接上“这还不是更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另一个层面上巴拉巴拉。”

从逻辑上,我觉得不必要有第一个能保证“拼平”的层面,只有第二个“更重要”的层面我就能论证辩题。但那些我试图说服的对象不一定都这么认为,为了让我的框架更有说服力——因为我很想赢——所以我宁可多做一点,做到挑无可挑,何乐而不为呢。

又比如曾庆熹曾老师说过的一个例子,我简单概括下差不多就是在一场普通的传统价值性辩论(甚至可能也会包括奥瑞冈辩论)里,一个立场是“不应该”推行某种政策的反方,到底有没有义务解决(反方也承认成立的)“需求”,需不需要针对此一“需求”提出本方的解决方案(其实也就是维持现状、小幅修改现状、相抗计划等等)。

要知道在很多很多大陆传统的辩论赛里(尤其是过去),谈“应该”的一方完全不必要提出怎么做(包括可操作性有多大,投入产出是否划算等等),而谈“不应该”的一方也不必解决眼前的问题,说出价值上的应该和不应该论证义务就到此结束了。可现在的评委普遍有了改变,可能是受到奥瑞冈辩论的影响,可能是对辩论本身产生了更多务实的需求,希望辩论赛能生出不同于以往电视辩论的新价值,借以更好的存续……不论是什么原因,总之评委变了,他们的口味变了。

而我的小朋友输了比赛,还在跟我拿论证义务说事儿,“可我没有义务要论证到这里啊?”“可是这不应该是对方的论证义务吗?”没错,一来你要帮评委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清醒到他自己也觉得,对哦,这不应该是另一方的责任么?另一方面你也要迎合他们的口味,他们觉得你应该做得更多,那你就做得更多,为了赢,何乐而不为呢?

要么改变你的女朋友,让她听你话;要么乖乖听她话——而且一般,没有前半句和后半句的“要么”

最后一个例子,就是我的可爱的小朋友输过两次不同辩题的比赛,评委都告诉他们这题目不应该谈操作,就应该谈“应该不应该”。赛后别提多委屈了,告诉我这不谈操作这比赛怎么赢啊?是啊,评委可能也觉得你们是不谈操作一定会输所以才谈操作吧。如果评委能想到这一层,他心里就会打鼓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有人一边捐款慈善,一边名利双收赚到了更多的钱,人们会怀疑他动机不纯,即便他可能是真心做善事;一个妙龄少女和大老板也可能是真心相爱,但人们总会觉得她是为了好车和别墅,只有女孩子从头至尾拼死不拿富商一分钱的时候,怀疑才能稍微减轻一些……论证讲的是证据链、讲的是逻辑,而这里谈的这种怀疑不是逻辑推理,只是些经验归纳,所以说,情报工作者有句名言叫做“怀疑是不需要证据的”。不能处理好评委的这种心证(其实也就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心理反应)输了也是应该。

回到正题,这比赛既没能做得更好——让评委转变观念,相信应该谈操作,也没能做得更多——给大家看到,无论操作层面还是价值层面都“不应该”。没能做得更好是水平问题实力问题,没能做得更多就是不具备“论述/论证尽可能覆盖到所有评委的全部心证,哪怕它并不是辩题立场的逻辑所需要的。只是因为评委需要、观众需要、客户需要你就多做一点吧”的思维,或者没那么想赢不想准备那么多,或者准备时间不够确实准备不了那么多,或者——源于一种高贵的自尊。

我觉得辩手要放下两个心结,第一,评委有心证似乎不是件好事,但无论它好还是不好,它始终存在,所以我们得接受。而且有些比赛级别不高,评委水平也不见得高,有些心证太正常了。如果眼界放得再开阔一些,辩论赛终归不应该只给圈内人看的,放在普通人身上心证更大更重更偏。一个普通人对某一辩题或者问题的偏见之偏之深之顽固,可能让你惊掉下巴,而一群普通人的心证的并集可能大得难以覆盖……这些都给我们去说服、去改变他们行动带来巨大的困难。如果辩论赛能在生活上也对我们有益,那就应该祈祷评委靠谱的同时迎难而上,去面对这一问题。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是,凭什么自己的逻辑就是对的,评委的都是心证呢。评委各有各心证,难倒辩手反而没有?我在准备辩论赛的时候,就特别提倡多问问普通人对这题目的第一反应,通过分层和抽样得出的“所有人”的心证,其并集就是本方立场的话域,其中不同观点、质疑、困惑的频率就应该对应辩论赛场上不同战场的重要程度,至少一个最常规的立论理应如此。想想评委也是人,普通观众想当然能有的疑问评委也一定有,也许你今天的论证逻辑不要求解决所有问题,但普通人评委总还是憋不住想知道答案。你可以说他们蠢,自然也要承担得起这一点——他们可以投你输,特别是你觉得他们蠢的时候。你要是觉得这问题那么蠢还要我来解决是你们蠢,他们就能觉得那么蠢的问题你都不帮我解决是你蠢,然后你们就骂去吧……生活中的吵架基本就是争夺谁更蠢的权威鉴定权,辩论场上的辩论(理应)是沟通。

有些观点、论点、架构可能是高处不胜寒,它需要我们搬一个小板凳,让评委、观众能看得见、够得着,可能这板凳与我搭建的琼楼玉宇毫无逻辑关系,他的必要性仅在于,我们是辩论给人看,而不是给机器。

想象一下,真神维特根斯坦智商之高、逻辑之严密能甩开我们几十个太平洋,如果今天能抛开语言障碍来场华语辩论赛,就我们现在这些评委,我想他也绝对赢不了——事实上,几乎找任何评委他应该都赢不了吧,因为谁都听不懂——但这不妨碍可能他才是对的这个事实。

搞笑吧,对的、正确的、智慧的一方却输了?!好多赛后想不通的队伍也这么说的。我想,还是放下这种尊严比较好。除非你是维特根斯坦。

——这是例子的分界线

以上这些内容,是我上周日在听了我校小朋友输掉比赛后一些疑问的解答,写得比较长,有我说话啰嗦文笔差的原因,也有小朋友玻璃心难安慰的原因,诸位看官见谅。那场辩论赛的题目是斯诺登是美国的英雄/罪人,在此先按下不表,等会儿还用。

上周五有一场考拉FM上海赛区辩论赛的季军战,由华东理工大学对垒同济大学,题目是个人英雄主义适用/不适用于21世纪。

比赛的其他细节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我主要想谈一谈,一支队伍是怎样抱着把本方立论做软做圆的初衷,最终把立场搞得又尖又硬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逃避那本不该逃避的论证责任,用了一个看似聪明的傻办法。

正方的立论先扫清了两个前提,个人英雄主义不必然带来傲慢,个人英雄主义只是可以选择的价值观之一。论证的内容主要有三点,1.个人英雄主义更能突出自身的价值。2.个人英雄主义更能实现这个时代的创新。3.个人英雄主义和团队协作不矛盾,决策的时候个人英雄主义,实施的时候团队协作。

反方的立论更简单地概括就是,个人英雄主义容易失败;容易团队不和;与当今民主法治矛盾。

实战交锋不说了,结果是正方被横扫,为什么?其实立论就能看出很多端倪。

第一,这个“个人英雄主义和团队协作不矛盾”就太软了。之所以有这样的论点,猜测正方是非常害怕对手用个人英雄主义不好团队协作来为难他们——事实上反方也的确如此,那么正方干脆说两者不矛盾,可以融合。所以在正方口中,四个彰显个人价值的个人英雄主义者在决策阶段不断争吵各执一词,突然一下子不知怎滴dun(第二声)的一声他们就欢快地一致了,到了实施阶段就这么欢快地和谐地团队合作起来……这个dun(第二声)的过程真是令大家百思不得其解,实战也被反方追着猛打不休。

为什么我用“软”来形容这个论点?要“硬”的话这个论点应该怎么回应?太简单了,个人英雄主义就是和团队协作矛盾,所以它好/有用/有必要……,适用于21世纪。

就好像今天辩题要你论证男人比女人好,你非得说,呐,女人有的优点我们男人全有,女人会做的我们男人也能做。结果对方分分钟拿怀孕、生小孩、把车开上树狂甩你脸。

就好像今天辩苹果好还是梨好,你非说你方的苹果不仅有苹果的一切好处,还能吃出砀山梨的爽口滋味。对方拿出个梨独有的好处你就慌了,大喊一声,队长别开枪!是我!你瞧,虽然我看着像苹果,其实(扒开衣服)我也是梨!

如果你不能承受我最坏的一面,那你也不配拥有我最好的一面。这种鸡汤段子在这里体现地淋漓尽致。个人英雄主义有什么优点,单枪匹马的孤胆英雄有什么好处,我觉得太多了,大家可以各抒己见,比如说至少就更帅更迷人吧,21世纪商业社会太需要这种传说和形象了,消费文明嘛,不消费英雄还消费个啥。好了,个人英雄的优点拿出来,承认团队协作的优点个人英雄主义没有,但我有的你也没有,比赛就进入下一个层次的比拼。

又比如正方提到个人英雄主义更能创新突破,反方说团队更能,你看诺贝尔奖现在越来越集体获奖了吧?其实单就一个创新,也肯定是各有优势。比如科学突破越来越难有个人突破,因为现在科研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能力远超过去单个的科学家,学科也越来越细分越来越复杂,团队优势明显;但在一些人类重大突破尤其是观念领域,个人英雄主义可能更管用,因为你突破的步子越大、内容越超前就越少能有人跟得上,这时候如果这个英雄在一个团队里就非常容易被淹没,因为人越多,想法、决策就越是保险。所以层层累积、稳定、高效的团队协作带来的小突破要有,单枪匹马十之八九要失败可一旦成功就是惊世骇俗的巨大突破也要有,所以21世纪也需要疯子神经病个人英雄主义嘛。

我说得不一定对,但我觉得硬接的思路肯定要比“可以调和说”来得像人话一点。更何况,第二,正方的立论前提在于,个人英雄主义是21世纪可以选择的价值观之一,可这种将个人英雄主义不排斥团队协作的做法,隐约在告诉大家,个人英雄主义也可以团队协作,团队协作的好处我个人英雄主义也有,所以我个人英雄主义几乎是个“只好不坏”的主义,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可选择的价值观之一”这一基调,实战给自己背了很大的论证包袱,在反方的追问下动不动就要给个人英雄主义粉饰、补缺,但这哪里补得完呐。

本来反方的立论也只是说个人英雄主义是个“只坏不好”的主义,正方如果能讲个人英雄主义好也有坏也有,适用于21世纪就好,既又省力又能真正避开反方火力;现在为了避开反方势必到来的重火力,走了一条调和路线,逼着自己隐隐约约来论证个人英雄“只好不坏”,最后和反方的对撞中确实撞出了个人英雄主义好像在很多场合有很多坏处,至此无法收场。

第三,即便是“个人英雄主义只是可以选择的价值观之一”这一我认为正确合理的观点的使用上,也显得有些疲软。正方在这个本方论证前提的使用上基本是被动的,对方提到个人英雄主义的坏处,会时不时地记得拿它出来挡驾,个人英雄主义是有缺点它不是百试百灵的嘛,我们只论证有时候有的人有些情况适用就行了。

其实这一点大可以用得主动一些,自己先抛出个人英雄主义的好处,然后接“可选择的价值观之一”,因为好不止一种嘛,这个世界需要很多种好,苹果也好梨也好,火龙果也好榴莲也好,各种水果都很好啊,都是可选择之一。至于你说个人英雄主义有缺点,那很正常嘛,都是有利有弊的,缺点不要优点也没有了哦。这样把缺点交给优点去解决,让“可选择之一”从解决缺点变成不同“优”当中选一个(合适的符合情景的)优,就会舒服很多。当然这一点无碍大局,我只是记起有这么一回事儿。

我相信华理的同学在选择退让而非硬接个人英雄主义和团队协作这个矛盾的时,一定没想到这看似柔软的这一手,背后却是一条贪多贪全贪得无厌的论证思路。所谓进退失据就是不知道哪里该进哪里该退,赛前可能要做更多的思想推演,才能避免一场那么典型的想软其实却硬得不像话导致爆炸的比赛。

Tips该硬的时候一定要硬起来,很多产品的广告都是这么教你的。不该硬的时候千万别硬,更不要用错误的姿势来软,不然一不当心硬起来结果往往更悲剧。就说这一场比赛,想必尼采一定是很伤心的吧。

说回那场斯诺登是美国的英雄/罪人,我评了一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对上海财经大学的比赛,同时另一块场地是上海音乐学院对阵华东师范大学,两场比赛的反方都遇到一些困难,接连失利。除掉反方都不约而同地发生了论据难找、论证乏力、都被正方摁到要你论证棱镜计划是合理、合法、有效的这一墙角之外,两个反方我觉得离成功还有不少距离,“位置”远没有摆正。

这场比赛的反方无论如何都要为情报部门、秘密部门、特务部门辩护,为他们代言。所以当我们华师大的小朋友赛后跟我说他们试图论证“监听是合法的”、“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面前,隐私权是可以被让渡”、包括类似社会契约论的观点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很难了。

为什么?因为你要用法律框架、普遍一般的法律精神去论证一个超常规的部门合理,可能么?比如说监听合法,那么警察为什么不能监听呢?如果警察可以,那还要情报部门特务部分干嘛,警察听就可以了啊;如果警察不可以,为什么偏偏情报部门可以呢?

所以我说,要论证的不是监听合法,而是情报部门监听合法,进而言之,一个国家就是有这么一个部门它看起来是可以“违法”的。你正方翻来覆去强调的美国奠基的精神是可以有例外的,总统任期不都还有连任四届的么?

要为情报部门辩护就要了解它、熟悉它、感受它、想他所想做他所做。你都不了解你怎么让观众了解,你都不认识你怎么让观众认识,观众都不认识怎么可能认同。稍微了解一下你就发现,情报部门历来是“违法”的,偷窃窃听这些都不说了,就是绑架暗杀也是常有的事。什么隐私权被侵犯,连生命全都不当回事好么?二战后摩萨德暗杀了多少隐姓埋名逃亡的纳粹高官,又用强行绑架的方式引渡了多少纳粹回以色列受审,这难道不违背,至少是阿根廷等国当地的法律?这难道不是实质正义违背程序正义?

在外贸与财大的比赛里,我看到的正方曾多次诘难,“你棱镜计划的成果纯属自说自话,项目执行人自己评价自己,这可靠吗?”“你棱镜计划几乎无人监督,监督的特别法庭什么法案都通过,简直橡皮图章。”“你这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不应该撤销吗?”“有法律监督吗?有第三方监督吗?”“对方知道秘密警察是什么吗?是盖世太保,是纳粹啊”

其实这些问题,财经大学的辩手回应得很对,他们说情报部门是不一样的,是不能公开的,但他们也说不出哪儿不一样。至于第三方监督第三方评价的问题,以及情报部门权力是否过大,如何约束的问题显得束手无策。加上一些询问具体的语音识别技术的问题:会不会因为我打个CS就被抓起来的调侃……在观众评委的笑笑闹闹中,基本就一边倒了。

事实层面确实很难有证据,就好比让你论证一下我国国安局最近一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恐怕我们普通老百姓连个OQ之间都说不出。但全世界有那么多情报部门,情报部门也存在了那么些年,完全可以总结出一些共性和规律,来应对以上问题。

首先最无聊的技术问题,可以从过往各国情报部门的一些天马行空的发明并逐渐演化为我们日常必备用品或情报部门征用本国顶尖数学家、计算机专家等等看出,什么打个CS斗个地主喊一声“炸”被语音识别错报抓起来的可能性简直没有,这可以事先准备,就不细说了。

关键是情报部门权力是否过大?谁监管谁制约?进而为什么每个国家要有这样一个强大而又必然生活在阴影中的可怕存在,它存在的必要性在哪里?如果能说到情报部门的必要性,才有可能推到斯诺登所披露的那些项目的必要性,才有可能结合美国人民的观念与英雄罪人的定义最终论证到辩题。至少这些项目它不能是恶的,不然斯诺登怎么看都是勇者斗恶龙。

那么,就我知道的而言,情报部门就是权力极大、基本不靠第三方约束、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正义的存在。财经大学的辩手有个很好的类比,他们是暗夜中的蝙蝠侠,可惜他们论证的是蝙蝠侠有没有成效、能不能解决国土安全问题,而真正应该论证的是蝙蝠侠为什么是必须的,不然就像正方反驳的那样,我们还有很多侠啊为什么还要有蝙蝠侠呢?

是啊,我们每个国家都有警察,为什么还要有中央情报局军情六处克格勃摩萨德呢?场上一句话丢回去就好,然后再自己慢慢揭开答案。

就我了解的部分,情报部门经常“违法”,情报部门长官权力极大,基本可以仅次于国家最高首脑。苏联政变,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8人名单当中,克格勃主席克留奇科夫赫然在列,如此剧变你不争取他想不带他试试?只要他反对,只要他愿意,分分钟要谁命谁就去见马克思。谁都知道情报部门无论从战略设计到战术执行、从武器装备到单兵作战能力那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这么厉害完全可以只手遮天的部门,它的约束和监管基本就靠两个:自我监督和信仰。

首先情报部门是非常难监督的部门,他们的行动往往极其隐秘,找谁去监督都会经常遇到权限不够的问题,很多任务的过问权限可能举国上下不超过两人,再加上监督的手段也很局限,基本只能让情报部门自己交报告,不然你还想监视或者监听他们么……所以这也导致另一个后果,就是情报部门的自由裁量空间很大。举例来说,那时候诛杀本拉登,千里迢迢跑国外去把一人杀了这无论如何不会合法,也没有审判甚至本拉登都没有律师也不符合法治精神,按照外贸与财大比赛中正方的说法,真是对美国精神宪法精神法治精神人人平等天赋人权的观念一再挑衅……但是不管,我们就是要杀。这个行动的要求必须不留活口甚至不留遗体,不然追随本拉登的人就仍有可能去抢这个活拉登或者死拉登。所以从头到尾,只有很少数人知道这件事——比如奥巴马,也只有很少数人可以通过直播看到这件事,又几乎没有人能知道本拉登怎么死、死在哪儿甚至有没有真死,连总统也不过是听报告看视频,但这些难道不能造假么?

也许这里你觉得我脑洞太大,那我来说点脑洞不大的。之前上映的电影绣春刀讲的是什么故事?锦衣卫里面的杂鱼三兄弟奉命去诛杀魏忠贤,结果呢?大帅哥张震欺上瞒下号称把魏忠贤杀死了,其实却留下了活口;潜伏就更多了,吴敬中借着查办穆连成借机敲诈、余则成明知道李涯办的案子有瑕疵却帮忙隐瞒、李涯伪造档案股盛乡试图越狱将他打死让他背锅结案、而余则成做的所有“好事”有哪个不是因为自由空间太大造成的呢?再来看看刚热映的北平无战事,无论张月印、谢培东还是徐铁英、曾可达都经常会传达口头指示,难道就不怕他们中途篡改篡改意思?

类似的例子实在举不完,可见情报部门要出点乱子是很容易的,他们一般没人监督,最好的方式就是情报部门自我监督或者相互监督,还是以潜伏为例,那就是军统自我监督——典型代表就是李涯查余则成,或者中统军统互相查——余则成一开始不愿与谢若琳接触就用过这个理由。

因为情报部门的工作性质,有时候一个人完成任务并不知道还有没有别人也在身边,也在进行其他任务,一个任务流程对一下不同位置上的人的报告就能看出有没有人乱来。

不过归根结底,约束谍报人员最重要的还是信仰,特别是那些双面间谍。有些工作自己失误了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有些时候自己伸伸手捞点钱财女人也是很方便的事,甚至想法把自己想要除掉的人暗杀或者按个什么罪名都不是没有机会,这种自由对谍报人员来说是最大的诱惑,所以搞情报的一定要一心为国一心为主义,他们拥有超乎一般法度的权利,他们就必须拥有成倍的忠诚,这样总统才能放心派他们去杀人,而不是天天担心会不会来杀掉自己。

据说,政变克留奇科夫决定强攻议会大厦杀掉叶利钦,这时候克格勃把苏共党证拿出来,说自己是苏共党员,不能执行你的命令。袁腾飞说的,不知道真假,但主义真的是支撑情报人员特务人员的内在动力。信仰日渐清晰的余则成、方孟敖、刘新杰与越来越看不清自我对时局也丧失信心的吴敬中、梁经伦、谭忠恕形成了鲜明对比。

回到今天的辩论,如此特殊的部门执行一些看似“违法乱纪”损害“美国精神”的任务为什么是合理?这一点从正常渠道说是无论如何都说不通的,不然这些地下部门就有理由“正常化”“正规化”了。只有意识到这一点,用不正常的思路来解释不正常的部门做的不正常的事为什么合理、必要而且正义,这样一群不被理解、没有名分、(当今时代)一旦被抓就会被组织抛弃、可能永远无人知晓的在暗夜中践行自己心中正义的蝙蝠侠或许才是真正的英雄,他们越伟大,斯诺登才越有可能是罪人。

一个人可以思考战争是不是反人性,但一个在战场上的士兵却没有权利怯战,因为这是战争。

所以这里我说的不是别的,无非是制造情景、渲染背景,要让观众知道(对美国而言)现在是战争,是特殊时期,、炭疽粉末、波士顿爆炸案一直到现在是一种新新形势的战争;要让观众置身于一系列英雄故事之间,让他们看到许多情报工作者特务间谍的伟大,看得到他们强大的意志和超过所有人的忠诚,只有这样观众才能理解一个如此“亲民”的选择和大家站在一起的斯诺登为什么是错的,因为有一群人他们注定将在暗夜里保护我们,当斯诺登选择站出来的时候,是任性——原谅我已经开始乱说了:)

可惜的是两场比赛的反方都把很大的精力花在论证棱镜计划合理上了,且不说其他,冷冰冰,和观众离太远,一点英雄豪情都没有,这样观众是无论如何不会站在神神秘秘的情报部门这一边的。还是这句话,这几个题目,我提出的涉及到立论内容的观点不一定对,但不设情景,不做点论证逻辑之外的事情,妄图把本方逻辑塞给评委让他生吞下去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

最后一个例子来自考拉上海决赛,杀一救百是不是正义的行为。上海财经大学对上海交通大学,双方的论点简单到了一定境界,稍微仔细听就发现这是一场“救百正不正义”对“杀一正不正义”的比赛,结果为什么会反方完胜,也和我刚才说的设置情景有关。

很大程度上反方反复强调的滥杀无辜,或者杀无辜让大家多少形成这样一幅画面,一百个奸笑的肥头大耳手拿刀叉舔着嘴唇,敲击着桌面喊道“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这时一个妙龄少女或挣扎或垂泪或高喊或内心苦苦哀求“不要不要,不要杀我”……

杀一救百虽然我们听过很多遍但终究离我们太远,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情景带着观众思考,恐怕观众是很难接受可以杀无辜这种观念的——毕竟不能滥杀对我们来说太熟悉了,所以反方的论证核心可以堂而皇之的只打一个点,但凡杀无辜就是不正义,所以不可以。

从逻辑的角度怎么破?那也很简单,杀一救百不是杀无辜。用什么情景呢?当然要先从观众熟悉的、能理解、能认同的场景入手,那就是祭祀尤其是血祭、生祭。

设想有个村子,他们认定每年要往河里投一个“天选之子”河水才不会泛滥,全村才不会遭殃,假设这个制度已经存续了有一阵了,众人不怀疑他的合理性,这时候你会发现和我们普遍认知很不一样的事情发生了:那个被祭掉的“天选之子”可能赴死得非常慷慨;杀死他的村民也不觉得他们在杀人,整个仪式或许充满神圣;他的父母可能觉得非常光荣,因为他们的儿子拯救了所有人,因为他在做一件正义的事!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如果杀一救百是正义的这种价值观被一个社会高度认可,那么这种社会构建会深入到从观念到器物的每一个层面,被杀的那一个“一”、“一”的亲人、被救的“百”可能还有围观群众不可能有人会觉得“一”是无辜,我们对“一”的行为叫做“杀”,我们一定会发明很多术语和器具使这一切合理起来,而最重要的事,这件事一点都不可能是强迫的“杀”,而一定是自愿的“献”,实在要说“杀”也是制度在杀人,制度下的人们可能毫无知觉。

反过来,杀一救百是正义的时候,如果“一”的死确实可以救百,那唯一被上天选中的能力带来的一定是拯救大家的责任,这时候无论是杀他还是他自己愿意被大家杀,都不可能是在杀一个“无辜”。

当然即便如此,正方也远远没有完成正方的论证义务;反方也还是可以说不正义,这种人民没有痛感甚至打着鸡血敲锣打鼓去送死的制度构建是不正义的,即便人民本身并无不乐意。但关键是,正方不能停留在一个离杀一救百很遥远的正常情景里去为它辩护,那样观众只能读出荒诞,很难相信你的论证有用武之地/是有效的/合情合理……

Tips一个好的情景,是用观众熟悉的、符合逻辑的、包含真实人性的戏码让观众得以俯视自身。观众既身处其中,又能抽身于外,看到了平常他看不到的东西。这就高级了。免责声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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