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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全国网友的厉声疾呼下,当街暴打女性的人渣终于被抓住了!
据大连市公安局官方消息,年6月25日晚22时,警察同志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长这样:
据查,这小子姓王,因与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无故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殴打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也不知道几个菜多少酒才能把人变身成为禽兽……
从下面这张图中爪子的肿胀程度,就可以想象到当时对人姑娘下手有多狠……!
当王某赤身裸体的被警察叔叔从床上揪起来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没想到会被抓”。
想必也是众多施害者的勇气源头。
由此可见,亿万女性头顶的乌云从来不曾散去。
古往今来,女生都是在冒死出门。
据报道,受害人姓吴,来自辽宁,当晚遭到伤害后,还自行前往距离案发地点约10公里外的大连医院的急诊科就诊。(真是个坚强的女孩子)
“进来的时候,她整个脸都是肿的。”当晚接诊的一名医生回忆说。
大连市公安局称,受害女孩的整体伤情为面部软组织挫伤,没有内伤,她的后脑勺、头骨都无损伤。她在接受简单治疗后离开,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女孩没有大碍,真是万幸!
同时,也祝愿这次事件对她不会留下心理上的创伤!
至于暴徒王某,这小子搁中东就是一恐怖分子,所以真心希望能让他吃几年牢饭!
当然,我们还是要讲法,所以听听律师的观点吧:
犯罪与否由受害人伤情决定,需法医鉴定
记者:据警方通报,被害人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已出院。软组织挫伤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轻伤,或是更严重的伤情?
邓学平(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是轻伤还是轻微伤,最重要由法医鉴定部门给出司法鉴定结果。但是根据司法鉴定经验来看,按照警方通报说法,皮肤软组织挫伤大概率是轻微伤。
庞琨(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软组织挫伤的通俗说法是皮肤擦伤,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轻伤或更严重。轻伤需要法医鉴定的伤害程序认定,是要达到一定的伤害结果才构成。轻伤的界定可以参考活体人体伤残鉴定的国家标准,通俗来说,比如脸部有五六厘米的口子,达到一定深度可构成轻伤,某部位骨折也构成轻伤。
“犯罪与否由受害人伤情决定,需法医鉴定”
记者:据监控画面,该名男子连续拳打女孩面部、脚踢头部、撕扯短裙,他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还是适用于治安处罚法?
邓学平:还是要看受害人伤情。如果受害人是轻微伤,由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如果是轻伤就是刑事犯罪,构成刑事案件,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子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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