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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5日至年5月4日(工期60天),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达川大道三段安曼酒店路口至教育局路口之间道路实施道路拓宽升级改造,届时将交替占用半幅道路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措施:
施工期间,该路段实施半副封闭施工,除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进入施工作业区域通行。
二、交通组织措施:
(一)达川大道三段绥定大道二段路口(教育局路口)至达川大道三段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安曼酒店路口)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即车辆从达川大道三段绥定大道二段路口(教育局路口)进,从达川大道三段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安曼酒店路口)出,该路段禁止逆向行驶。
由达川大道三段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安曼酒店路口)至达川大道三段绥定大道二段路口(教育局路口)的车辆绕行汉兴大道二段、盛达路、绥定大道二段或达川大道三段、麻柳大道、通州大道、绥定大道二段前往。
经达川大道三段(安曼酒店路口-教育局路口)路段至西外的车辆绕行汉兴大道二段、绥定大道二段、火峰山隧道、长田大道、金龙大道前往。
(二)达川大道三段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安曼酒店路口)至通州大道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医院路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即,禁止车辆从达川大道三段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安曼酒店路口)前往通州大道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医院路口)。
由达川大道三段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安曼酒店路口)至通州大道汉兴大道二段路口(医院路口)的车辆绕行达川大道三段、麻柳大道、通州大道前往。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四、本《通告》从年3月5日9时起施行至年5月4日24时止。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3月3日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编辑:唐庆
责编:潘丹
审核:谢建荣
每天搬砖的小编
今天能不能吃顿好的
全靠你们点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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